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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其實在看文案介紹之前,這議題曾讓我聯想到 Jodi Picoult 的《姊姊的守護者》這本書,因姊姊患有血癌急需配對骨髓,而父母在時間的壓迫下選擇試管出一個與姊姊基因相匹配的手足,打從她出生開始的命運就註定要挽救她姊姊免於死亡,因此不斷從她身上取出細胞等醫療入侵行為持續發生,直到某次要她移植腎臟而爆發了訴訟。當時我就不僅思考著對家人的付出,究竟要到多麼荒腔走板的地步才算愛呢?親手殺死自己的丈夫是出自於愛嗎?或換個說法,以愛之名,你又願意付出多少犧牲呢?你願意賠上自己的後半生都蹲在牢房,只為成全丈夫生前的最後心願嗎?

  這些道德議題的起源,不過就是這麼一個:為什麼人類無法選擇何時結束自己的生命?你可以拿槍斃了自己,或吃大量藥物毒害自己,或跳樓跳海等任何你可以想像到的,但明文規定就是不能安樂死,不僅是因為是否合法化的爭議性問題,或該假誰之手執行的層面問題,而是某些國家會將此蓄意造成的非自然死亡行為,直接視同為謀殺。因此,不意外,這本書還是呈現出好萊塢的一貫手法,搬出法庭辯論為重頭戲。

  黛柏拉為了守護與丈夫奈爾之間的秘密協議,而未向律師坦誠自己蓄意殺人的事實,但相關疑點卻在驗屍報告後不斷浮出。正當律師絞盡腦汁與獄中的黛柏拉商討對策時,卻殺出了一個屋漏偏逢連夜雨的程咬金,他們的女兒蘇菲將為檢方出庭作證。即使面對女兒的不諒解,也並不代表黛柏拉就是一個冷酷無情的殺手,她也曾多次嚴正的拒絕過她丈夫。
「我想要死得有尊嚴,而這對我來說,就是自己決定什麼時候走,但妳會幫我嗎?」
『不。我想要留住你,越久越好,我才不要幫你提早離開。…我根本不想要你死,為什麼我要讓這件事提早發生?我會盡我所能幫你,奈爾,但不是幫你結束生命。』

  她也曾掙扎過、疑惑過「如果我拒絕,那我對他的愛、我對他的熱情又算什麼?那是否意味我沒有準備好要陪在他身邊,讓他主宰自己的生命?如果我同意呢?那又代表什麼?我要怎麼承受自己殺死他的事實?怎麼承擔打破禁忌的後果?」道德天秤上是否真有所謂標準答案呢?姑且不論法律最後的判決是什麼,她兒子亞當曾在探訪時這麼對她說:「不,妳…沒錯。那是爸爸想要的,妳沒有錯。」

  如果你真的喜歡這類題材,那我會再推薦一本延伸閱讀《我們選擇的告別》,不過請先有個心理準備,這本有一塊憂鬱的灰色地帶是我尚無法去觸碰的,但我相信他會比《最仁慈的愛》帶出更深層的情緒,更真誠的反應出失去的痛,而非強調在法庭的制裁。

【特別感謝】商周出版提供試讀機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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