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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我一直相信,每本書的誕生,一定是作者想向這世界,或讀者們表達些什麼,或談點什麼主題為出發。如果平常看習慣有明確劇情走向的現代小說,可能剛接觸湯瑪斯的作品會不太順手,或者該說作者欲涵括的範疇太龐大而失焦?即使如此,但人們依然喜歡在他們所不了解的東西身上,塗上一層神秘的色彩,亦像是符號的隱喻那般高深莫測,就算這符號夠簡單、夠通俗也不例外。

  這本書寫盡了對於醜陋本質的掩蓋,從俗弟意外進入紐約地下水道獵殺美洲鱷魚開始,曾經是人見人愛的爆紅寵物,為何到後來卻演變為大家急於剷除的公害?以及另一個一心想擺脫掉鷹勾鼻,進而擁有主流翹鼻子的女性,不惜負債也要美容整型。然而這些為追求所謂主流價值觀,為提供給人們所謂更美好生活的假象,但卻失敗的產物,究竟還有什麼地方可去呢?俗弟將在馬路的下面,遇見他們之中的某些人事物。似乎隱喻或反諷著,那些被埋在地底的美麗,其實才是我們內心醜陋的倒影。

  其呈現手法有點像電影《巴黎我愛你》藉由著一幕幕老百姓的短篇剪影,每段故事都以巴黎某一區,或某一景點為題的故事,而形成一幅城市的多種面相,讓人分不清究竟是我們決定了城市的風貌,或是這些無生命體反操控著我們?

【特別感謝】聯合文學提供小組閱讀機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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